
就讀小二的女兒學校下周舉辦一日戶外教學踏青活動
學校發給家長的意願調查表上註明有旅平險
職業病發作我便發訊息問老師能否提供內容
結果保障內容如圖
死亡與失能保額合計僅61萬

致電給學校學務處表明身分後
我跟老師說~
死亡部分就算了
失能額度才61萬
那麼萬一不幸發生事故導致孩子失能
家長求償200萬、甚至更多
那麼差額的部分是校方要負責還是帶隊老師?
老師聽我這麼說滿有道理的
反問我該怎麼辦
我建議校方跟國泰詢問能否把失能給付另外拉高投保
保費不會很貴、要家長負擔我覺得沒問題
老師說會把我的意見轉達給校長討論
結束後馬上打給國泰客服
把剛剛的狀況敘述一遍
結果客服表示~
法令因素與內規沒辦法拉高失能額度投保
只能另外投保一年期的商品…
詢問多家公司窗口也是得到一樣的回覆
為了要讓15歲以下的孩子有喪葬費61.5萬
結果卻犧牲了失能保障
請問主管機關有看到嗎?
孩子真正需要的保障權益就這樣被卡住了...
有解決方式嗎?
【孩子的部分】
家長們若擔心
建議趁此檢視現有幫孩子投保的保險
若保障不足的
不妨趁此機會依能力補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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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的部分】
保障不足教師們會擔心的應該是責任的問題
萬一家長究責教師該如何因應呢?
假如意外事故可歸責校方
那麼便可以啟動~
”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 ~ 校外教學或活動責任附加條款”
每一人體傷死亡額度有600萬元
對於轉嫁教師責任應該是足夠的

現階段能因應的方式大概就這樣
後續政策有變更再跟大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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