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疸是新生兒常見的狀況
但問題是~投保時要告知嗎?
會不會告知後被拒保呢?
來看這個關於黃疸的評議過程
各位爸媽們對於黃疸會有更進一步的認識

【105年 評字第 77 號】
備註:會有○○是評議常見的隱藏格式
先來看保戶的陳述~
申請人因於 ○○ 年○○ 月 ○○ 日至 ○○ 月 ○○ 日期間因「 阻塞性水腦症」赴臺北榮民總醫院住院接受治療。
出院後向保險公司申請住院醫療相關保險金,卻遭保險公司以申請人於投保前之 ○○年 ○○ 月 ○○ 日至 ○○ 月 ○○ 日因「糖原質(肝糖)症、疑似龐貝氏症、新生兒黃疸」等疾患赴臺北榮民總醫院住院治療,及於 ○○年 ○○ 月 ○○ 日因「急性上呼吸道感染」赴臺北榮民總醫院門診治療,未於投保時告知為由,依保險法第 64 條規定,解除保險契約。
再來看保險公司的陳述~
臺北榮民總醫院門診治療,惟未於投保時要保書告知事項第2項
「過去二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
及第 3 項
「最近二個月內是否 曾因 受傷或生病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未告知之理由,影響相對人核保風險評估,依保險法第 64 條規定,已得解除保險契約。

再來看評議中心的判斷~
新生兒黃疸可分成幾種:生理性黃疸、病理性黃疸、母乳性黃疸及延遲性黃疸。
生理性黃疸通常在第二天出現,四到七天達到最高峰,平均血清膽紅素濃度約每公合12毫克,中國的嬰兒高達七成以上在出生幾天後會出現生理性黃疸。
病理性黃疸通常是血清膽紅素濃度超過每公合15毫克以上,可能第一天就出現黃疸。 在台灣最常見的原因主要是A/B/O血型不合,或者是蠶豆症的新生兒所引起的溶血性黃疸。
延遲性黃疸主要是黃疸持續兩星期以上,如果有不正常的灰白色大便,就必須馬上就醫,因為有可能是先天性膽道閉鎖。
哺育母乳也有可能引起延遲性黃疸(母乳性黃疸),因為母乳中一些酵素會降低膽紅素的代謝,使黃疸持續三到八週。

本案申請人於○○年 ○○ 月 ○○ 日至 ○○ 月 ○○ 日新生兒黃疸入院,時為出生第 12~14 天,故其新生兒黃疸屬 延遲性黃疸,但申請人既無發現先天性膽道閉鎖,可見只是哺育母乳所引起延遲性黃疸,並無大礙。
申請人於○○ 年 ○○ 月 ○○ 日因「急性上呼吸道感染」門診治療不過是感冒而已 ,並非屬「重要」告知事項,雖是「生病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難謂屬違反屬重要告知事項之有關「最近二個月內是否受傷或生病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之據實告知義務。
患就診接受治療乙節,實未影響系爭保險契約之危險評估,此亦經本中心專業顧問意見 ,承認表示申請人 其餘就診之新生兒黃疸、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疾病,經治療痊癒,可不影響危險評估,以正常費率承保。
結語
從上述可得知,若是病理性黃疸或先天性膽道閉鎖引起的延遲性黃疸,投保時務必要誠實告知,以免被解除契約。
那麼生理性黃疸就不用告知了嗎?
阿斌個人建議還是告知,只是保險公司不能因此拒保,因為這樣有損被保險人的權益!
保險公司若因此拒保,記得提出合理的見解向其反應,爭取正常承保的機會喔!
有任何問題歡迎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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