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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今年五月新一波的疫情爆發
防疫險的理賠金額截至11月初已經賠破1500億
在越來越多民眾申請保險理賠之後
大家也才發現⋯欸~~~原來保險有利息耶


那麼到底利息怎麼算?
我要怎麼知道保險公司給我的利息是正確的呢?
大家好我是阿斌 這次就用實際的案例
來走一遍流程讓大家知道利息怎麼計算
我們先來看保險法第34條
法條裡有規定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交期證明文件後
保險公司若無約定期限者應於接到通知後15日內給付保險金
若為在前項規定期限內為給付者應給付遲延利息年利率一分

那麼問題來了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交齊證明文件後
意思指的是文件送達保險公司理賠部
那麼送達保險公司是哪一天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要如何得知呢?
如果你是透過業務員送件的話
基本上業務員會回到營業單位交給助理
助理整理好文件之後寄到保險公司理賠部
那麼文件到底在哪一天送達保險公司呢?
其實不太容易正確得知
這邊教大家兩個可以正確得知交齊日的方式
第一就是親自到保險(分)公司臨櫃辦理
親自將文件送達保險公司的服務窗口
送達的那一天就是交齊日的第一天
第二 若你不方便親自到保險公司一趟
將理賠相關文件準備好用雙掛號的方式寄到保險公司

例如以下這個由我協助處理的案例
用雙掛號郵寄文件郵局會在郵寄局郵戳處蓋上印章
可以清楚看到上面的日期是7月12日

兩天後收到雙掛號的回執
上面有保險公司的收件章日期為7月13

那麼就可以得知文件送達日的起始日就是7月13日
由於當時是防疫險理賠爆量的時候
客戶在8月5號的時候收到保險公司的簡訊
上面有清楚的表明處理時間約需一到兩個月
也有註明會主動給付延遲利息併同賠款給付

沒想到這一等就是三個多月
客戶在11月7號的時候總算收到理賠金匯款的通知
原始保額是10萬元 所以2795就是遲延利息 如何驗證利息是否正確呢?

因為利息是年利一分
所以我們先將原始保額的100,000×0.1就是10,000
然後將10,000÷365天等於約27.4
接著我們來算計息的天數
7月13號文件送達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若會在15日內給付要計息
所以7月28號為計息日第一天
11月7號收到理賠匯款
所以計息終日應為11月6號
7月28號到11月8號總計為102天

將剛剛算出來的一天的利息27.4×102等於2794.8
小數點四捨五入後為2795
算出來結果跟實際的利息是一樣的
所以保險公司在利息的給付上並沒有錯誤

不要小看利息這件事喔
阿斌幫客戶爭取過最高的利息給付為23萬多

這些都是法規賦予要被保險人應享有的權利
所以如果下次收到理賠金的時候
除了看看理賠金額是否正確以外
有超過時間的話要記得留意一下利息的給付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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